案 例:
2014年1月12日,其时不满9岁的小成(化名)与刚满12岁的小曾(化名)在顺德区均安镇沙头游玩时,小曾用克己的弓箭射出的小木制箭,不小心射中小成的左眼球,致小成左眼受伤。小成回到家后,其爸爸妈妈发现他左眼受伤。当晚小成的爸爸妈妈就携小成与小曾的爸爸妈妈曾某、李某一同前往医院医治。曾某、李某其时向小成支付了医疗费4500元,但之后曾某、李某就回绝向小成补偿医疗费。因而,小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問题] 此案中,小曾是否需求承当职责?为什么?
[分析]
需求。小成与小曾均为未成年人,其两边爸爸妈妈是其法定监护人,对其人身安全负法定照料职责,被告小曾的侵权行为不存在成心。结合原、被告在公安机关的调停计划及原告表明对涉案事端的补偿职责各自承当一半,故法院裁夺,原告小成与被告小曾对事端丢失各自承当50%的职责,而被告小曾的补偿职责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即曾某、李某承当,一次性向原告补偿各项丢失算计155995.35元。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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